第九十二章 孩子(二更在早上八点) (第2/2页)
他叹了口气:“程观主,德阳城里是不是有许多铺子被江湖散修占了去?”
“嗯?啊,是的。”“那比如说,我开了一家铺子,有个散修想要占了,我平时也向城里缴纳税赋。这时候我去城主那里告状,城主会不会管呢?”
程佩心愣了愣,似乎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,皱眉稍稍一想:“寻常人不会这么做,哪怕做了,也是不会管的。道友,怎么了?你看上了哪间铺子?”
李无相摇摇头,又点点头:“没有。随口问问,那观主去准备吧,到时候叫我。”
程佩心应了一声,看着仍有些疑惑,转身又走回到石桌子边坐下了。
李无相看了一会儿那孩子,走进自己的房间。
回来时高高兴兴,此时觉得有点扫了兴致。不是因为那孩子的事,而是因为他发现,这世界跟自己想的完全不同。
提到法帖时,曾剑秋跟他说了争夺法帖的事,总结起来,就是强则有理,弱则该死。他以为这种行事准则仅在修行界,经过今天在德阳的见闻,他意识到这样的准则在整个世界都起作用。
你开了一家店,被强者霸占了,即便你被打死,无比冤屈,但似乎只要是不得罪什么不该得罪的人,仍能缴纳税赋,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。
这种情况在他来处并非没有,可总还有一层道德与公义的体面,而这种体面又被绝大多数人奉为共识,因此这种体面很多时候也能救人。
这世界是连这种体面也没有的。因为有修行人,有无法抗衡的强大力量,因此也就不需要那种体面了吧。
他忍不住又想到了陈辛。
陈辛一家给他的感觉很好,可之前王家那父子三人在私底下说,镇主前些日子曾从他家拿了一头鹿走,薛宝瓶被欺负的那些年里,陈辛这镇主也并没有给她做主。
他从前觉得这些事有些别扭,如今全想明白了。
“只要不出事,就是合理的”——这是这个世界包括那些“好人”在内的共识。
李无相把小剑从嘴里吐了出来,拿在手中看了看。这时候太阳才开始西倾,阳光里微微透了些橘红色,照在这小剑上,将它都镀成金黄了。
离开金水的时候,他只是想要找到为自己弄出五脏六腑的法子。前些天果然弄到了,一时没想到往后要做什么,而觉得把许道生的后事处理掉,可以先找个地方独自修行,等实力强大之后再在这个世界到处看看,见识见识来处所没有的东西。
但现在他又看这小剑,忽然意识到那位曾老哥在这世上是多么难得的一个好人了。而那些剑侠,该也是这个世界上最接近他来处的“好人”这个定义的一群人、与他的道德观最接近同类了。
那现在,他真的想要做剑侠了。
如果自己暂不能庇护自己,非要暂时投靠一个强大势力的话,剑宗,应该是最佳的选择了。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