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 美景 (第1/2页)
裕亲王府?芷云本来还以为是上面那位终于绷不住劲儿,想要看看自己呢,结果听十月话里话外的意思,到好像是旧例——每年选秀之前,应选的秀女们都要聚上一聚。
当然,一般全是那些身份高贵,有指望能嫁入宗室或者与皇子栓婚的,凭自己以前的家世,还够不上资格。现在嘛,明德正得圣上看重,他们家又是正白旗,也算勉强能搭上贵女的边儿了。
芷云摊开手,由着十月拧了条热帕子,覆盖在面上,细细地揉搓按摩。
洗漱完,七月给她整理好衣裳,梳好头。稍稍上了些胭脂水粉。芷云虽然每天用美容魔药保养,皮肤毫无瑕疵,素面朝天也不失色,但是,如要出门,不上点儿胭脂,到底显得对别人不够尊重,所以,化妆还是免不了。
但,古代的胭脂水粉,她可不能乱用,一个闹不好,损伤了身体,到时候都没地哭去。
芷云半位面的图书馆里各类书籍都有,当然也包括制作胭脂水粉的方子,绝对是天然无污染的绝妙好方儿,从鲜花儿的种植采集,到炼制,一应俱全,虽然芷云除了神秘学的书籍外,只喜欢看游记或者小说,其它的一概没兴趣,但浪费这种坏习惯,在她身上可一点儿没有。
这些杂七杂八的书本,她无意中看见了,便会拣给七月和十月,两个丫头经过芷云的调教,本就聪慧,学习速度极快,如今家里的胭脂,全是两个丫头精心做出来的,连如燕用过之后,本有些痕迹的小脸儿也变得水嫩光滑,从此不肯再要外面那些好几十两银子一盒儿的所谓好东西。
对于能够识字念书,还能看到这么多,放在别人家必定会小心藏起的书本,七月和十月激动得双目泛红,更对自家格格感激涕零,却丝毫没想过,她们两个人签了契约,已经注定了一辈子都是芷云的人,学会了本事,还不全是用来为芷云服务?
“格格?”
七月捧了匣子过来,芷云睁开眼,随手指了一羊脂白玉的手镯,戴在雪白藕臂上,又拿了一朵牡丹攒成的头花,让七月给戴好,脑子里清了清,起身去见嫂子,顺便问问游园的具体事宜。
那个什么裕亲王好像是支持八阿哥的……还是十四阿哥?貌似和康熙关系很亲近,不过,死得应该比较早,大约就是今年吧,最迟应该过不了明年了……芷云的历史不算好,混迹无限多年,二十一世纪的记忆已经很薄弱,也不耐烦用记忆回溯之类的法术,何必去耗费魔力,再说,她也不大在意。管他支持谁,又和自己有什么关系!
好长日子不曾出门儿,能出去游玩,还能看看美人美景儿,到也不错。
芷云笑了笑,暗想,当年听说清朝宫廷里的嫔妃,满洲的贵女个个长了一副无盐貌,那些口舌刁钻的说出来的话儿,简直无法入耳,如今来此地数年,也参加过几个小宴,多少看了看,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——
也许是这里山明水秀,好山水养美人,也许是现在还不是晚清那样落败的情况,满族姑娘的基因还好,也许是能让她见到的都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孩儿,或者不出挑的都躲起来不见人?反正,芷云身边的姑娘们,无论满汉,哪怕最普通的,也能说一句眉清目秀,绝无歪瓜裂枣儿。
汉家小姐如自己嫂子,张英家的女儿,典型的江南水乡,婉约美女,气质独特,虽然以前喜欢画画浓妆,让芷云有些别扭,但嫁进瓜尔佳府之后,也随了家里的习惯,轻易不上浓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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